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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纠风办副主任  姚永海

2008818日)

 

 

同志们:

    刚才,苗平局长对全市2008年上半年社保基金的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下一步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工作任务、方法和要求,指导性、针对性很强;接下来,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振红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就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如何配合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市社保部门和相关单位在社保基金的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不断规范,监督不断加强,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要看到,由于一些政策不完善、不配套,少数地方还存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个别挤占挪用、骗保冒领等违纪违规问题还时有发生,众所周知的上海社保资金案,更给基金安全敲响了警钟。因此,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纪委、监察厅、省纠风办都把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发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也对强化社保基金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当前,全市上下正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我们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灾区的扶持和倾斜力度,使社会保障功能更多的惠及受灾群众。这既是我们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维护广大受灾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和具体行动。

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我市2008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明确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绵阳分行、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审计局等部门配合,共同抓好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尤其要加强与社保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工作职责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在抓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力量,配合相关部门扎实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会同和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对当前社保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立足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惠及群众这两个落脚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通过监督检查和审计报告、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干扰治理,导致社保基金损失,参保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要进行通报、公开曝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措施

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涉及体制机制制度等许多深层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取得治本的成效,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和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在探索源头治理措施上下工夫,找准社保基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和症结所在,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措施,健全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的制度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效益。

同志们,这次会议,任务非常明确。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扎实推进社保基金专项治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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