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绵 阳 市 财 政 局
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
绵 阳 市 监 察 局
绵 阳 市 纠 风 办
绵 阳 市 审 计 局
绵 阳 市 卫 生 局
绵劳社发[2008]18号
关于印发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中央纪委纪委第二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印发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们制定了《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制定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08年8月25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 绵阳市监察局
绵阳市纠风办 绵阳市审计局 绵阳市卫生局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8月13日印发

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的完全完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基金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但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存在,挤占挪用现象仍有发生,影响了基金安全和社会保险制度运行。为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决定进行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省纠风工作会议也作出了安排。为做好这项工作,现根据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制度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违规实行以物抵费及以物抵费实行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帐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五)不按要求建立各项内控制度,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的问题。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8月开始,2009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8月)。
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加,组成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市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县(区、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9月-2009年5月)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
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持予以纠正。对1999年以前历史遗留的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财政及有关部门(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有确有困难的,报市级向厅际领导小组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作核销处理,同时由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各县(市)区历史形成的以物抵费实物资产,要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置抵费实物资产和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益有关问题的通知》(绵劳社发[2008]16号)规定,于2009年5月底以前处理完毕。
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尽快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针对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6-8月)
对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工作,市级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进行重点抽查。市级领导小组对部分县(区、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50%。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各项基金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是否得到完善,保障基金安全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通过抽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在市级抽查的甚础上,厅际领导小组要对部分市(州)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
(四)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9-12月)。
县级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于2009年10月8日前报市级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小组在汇总各县(市)区情况和抽查结果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监管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厅际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提交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重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分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抓好部署、自查和整改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配合,共同落实好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各县(市)区领导小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分工和措施,精心部署实施,使专项治理真正取得实效。
(三)交流信息,推广经验。县级领导小组每月要上报一次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情况,并通过编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简报》等到形式交流信息,推广经验,通报问题,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工作。
附件:1、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工
作规则
2、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及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
市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切实发挥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等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市监察局分管纠风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1位局级领导为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基金监督的局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由有关部门科级干部兼任,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1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市劳动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市劳动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市审计局、市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市级领导小组的机制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领导小组工作安排
(一)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各地区、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性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二)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各地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苗 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姚永海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纠风办副主任
成 员: 李 蓉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全祥 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唐巨龙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 润 市卫生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陈尤林 市纪委驻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组长
副主任:熊 薇 市监察局纠风室副主任
冯 梅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成员: 谢成刚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王红莉 中国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副处长
郭希尧 市审计局金融社保科科长
马 强 市卫生局计财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