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我局以灾后重建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特殊政策,做好灾后就业援助,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唐志林任组长,副局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杜海利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游仙区灾后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就业援助中心。从6月20日起开展题为“助您就业,我们在一起”的就业援助活动,通过开展“三项调查”(就业困难对象调查、受灾群众就业需求调查、企业用工调查),摸清我区就业情况,进一步明确全区就业援助工作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印发了《游仙区灾后就业援助专项工作计划》和《关于做好我区<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得到及时的就业援助,各项扶持政策得到落实,7月29日、8月7日召开城区、乡镇灾后就业援助工作会议,会议对《优惠证》发放及1000个公益性岗位进行分解和落,安排部署了2007年“4050”社保补贴和2008年1—7月公益性岗位补贴,7—9月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1—7月份各项培训补贴和办理《就业援助优惠证》工作。
截至目前,我区纳入就业援助援助范围8569人,办理《就业援助优惠证》415个,公益性岗位安置1304人,组织劳务输出1674人,发放岗位补贴351万元,社保补贴202万元,培训补贴38万元,鉴定补贴16万元。
二是建立了以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等十三个区级部门为成员的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就业援助工作
三是给予社会保险政策扶持。通过与相关单位、部门联和调查全区用人单位,先由单位申请后经实地调查,我区有2家受灾用人单位缓缴养老保险费23万元(现已缴清);3名因灾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支付其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4.9万元;1名因灾受伤的参保职工进行了工伤认定,并及时为其支付了相关待遇0.5万元;对地震中受灾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均按照政策执行,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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