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名称
申办条件及申办材料要求
受理内容办理程序
受理办理时限
社会办量办学
许可证
申请报告、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损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租借的教室和教学实习地均须具有法律效力,租期不少于3年的契约。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为10万元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注册验资。
一、审核筹设材料
①初审 材料
2工作日
②完善材料
14工作日
筹设意见决定书
3工作日
审批
10工作日
送达筹设意见书
1工作日
二、审核设立材料
①初审材料
50工作日
实地考察论证决定
20工作日
送达办学许可证
5工作日
职业技能鉴定
申办报告,填写的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筹及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筹及或类别操作技能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审核申请材料
11工作日
审查建站条件、实地查看
审核批准
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职业资格证书
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颁证审批表
复核指导中心提交
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颁证审批表
验印、颁发
职业介绍许可证
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劳动法》(1996年4月16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四川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
1、有符合要求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
3、有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
4、有三名以上熟悉劳动业务知识和具备职业介绍工作经验人员;
5、职业介绍机构负责人应按规定取得职业介绍资格证书。
审核申办材料
颁发《职业介绍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