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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服务对象:男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及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常年居住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及常年居住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具体工种按各行业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执行)
服务内容: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需提供资料:1职工个人档案(档案中需有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并达到规定年限的完整记载);
2职工本人的提前退休申请;
3企业人事劳资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自由职业者不需加盖公章)。
服务程序: 1企业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自由职业者不需公示);
2填写《职工退休(职)审批表》随同职工档案上报;
3劳动保障部门经办人员审核合格后签字,批准人签字、加盖公章。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收费标准:
承办部门: 社会保障科
办理地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桃园路192号5楼505室)
联系电话:230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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